尊敬的家长:
您好!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,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1、放假时间:2019年4月5日(周五)至2019年4月7日(周日),共3天。
2、学校的相关安排调整如下:
(1)全体学生:
4月4日(周四)下午16:00放学;
4月7日(周日)18:30前需返校参加晚修,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班主任做好请假手续。
(2)搭乘合租车的同学注意:
4月4日(周四)下午校车从学校出16:20出发,
4月7日(周日)下午返校,各站点时间按平时周日上车时间。(提醒:当天不乘车的同学请提前按要求做好请假手续)
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、愉快、安全的假期,请家长督促孩子做好如下要求:
1、消防安全: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。清明扫墓倡导植树、献花等文明祭方式悼念逝者,安全用火、不玩火,做好各种防火措施。
2、食品安全:学生放假期间应增强卫生防护意识,在与亲朋好友聚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,防止呼吸道和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,如遇身体不适,应及时到医院就医,确保身体健康。
3、网络安全:多参加一些健康、有益的文体活动,不沉迷于网络,健康文明上网,杜绝进入游戏机室和网吧。
4、人身安全:请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并注意文明修养;严禁私自结伙出游,不得到水库、江、河、湖里、工地等危险处所玩,更不要在不明水下情况的水域中游泳;不随意与陌生人攀谈,加强学生自护自救教育,进行防触电、防煤气中毒、防电信诈骗等,使孩子掌握安全防范基本知识技能,尽量避免单独外出、不能无牌驾、不能乘坐黑车,没有家长陪同不能在外留宿。
5、交友安全:注意文明礼貌,尊老爱幼,遵纪守法,慎重交朋友结友,不做损人利己的事,做一个文明的学生。
6、让孩子在学习之余,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,培养自立能力和劳动习惯。
以上几点要求,希望家长能密切配合,做好对孩子的监管,指导孩子放假期间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,做到合理饮食、睡眠充足、劳逸结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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